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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监﹝2014﹞105号)
  • [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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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苏安监﹝2014﹞105号

     

    各市安监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

    2014年4月16日,南通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硬脂酸造粒车间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共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4〕47号)要求,现就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重点是: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在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可燃性粉尘的作业场所;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施工、检维修作业环节。

    二、重点检查的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是否清晰,是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特别是中小微化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执行情况。

    2.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隐患排查是否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是否落实到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和各岗位。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全面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改造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要求。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是否有效维护和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与控制仪表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厂区外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5. 涉及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对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可燃性粉尘的作业场所是否全面排查,涉及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尘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装置、设施是否经过正规设计,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6.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

    7.企业反“三违”的情况。企业是否对包括维修岗位、装卸岗位、其他辅助工岗位在内的全体职工和外来作业、施工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应知应会、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有“三违”行为等。

    三、时间进度安排

    这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4年4月下旬开始,5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至5月15日)。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要组织重点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设区市安监局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升阶段(5月26日至5月30日)。各地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安监局。省安监局将组织对各地检查、督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实际和危化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将此次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至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首先要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要动员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情况、落实整改方案、检查整改结果。企业的检查情况,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本单位公布,并报当地安监部门。

    2.加强督导,力求实效。各地要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暗访、抽查、互查、突击检查、专家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重点地抽查企业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和重点作业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3.认真总结,巩固提高。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抓紧改进完善。

    各地安全大检查总结请于6月10前报省安监局。

    联系人:王 峰;联系电话:025-83332435。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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